房地产项目全案销售代理合同(仅供参考模板)
合同编号:_____
甲方(委托方):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联系电话:
乙方(代理方): 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联系电话:
鉴于甲方系 _ 项目的合法开发建设单位,乙方系依法注册并具备房地产营销代理经验的专业机构,双方经友好协商,就甲方委托乙方对上述项目实施全案销售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,以资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 项目概况
1.1 项目名称:(以下简称“本项目”)。
1.2 项目位置:。
1.3 项目规模:总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,其中可售面积约 平方米(具体以政府批准的规划及测绘数据为准)。
1.4 可售物业类型:住宅 套、商业 套、车位 个(详见附件一《可售物业清单》)。
第二条 代理范围与代理事项
2.1 代理范围:本项目全部可售物业(含住宅、商业、车位等)的销售代理。
2.2 代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:
(1)项目营销策划与整体推盘方案编制;
(2)销售现场管理及销售人员派驻;
(3)客户接待、推介、跟踪及成交促成;
(4)销售价格体系及促销方案的建议与执行;
(5)开盘活动、渠道拓展及媒体推广的策划与实施;
(6)认购书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协助及网签备案协助;
(7)销售数据统计、报表编制及月度销售分析;
(8)交付前的客户关系维护及交付协助。
2.3 乙方代理销售不包括:按揭贷款审批、产权登记办证、物业管理等事项,但乙方应予以必要协助。
第三条 代理期限
3.1 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。
3.2 代理期限届满前 60 日,双方可协商续约;未续约的,合同到期终止。
3.3 代理期限内,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项目销售中止的,双方可另行协商顺延。
第四条 代理销售价格
4.1 本项目销售均价及一房一价由甲方确定,并以甲方书面确认的《销售价格表》为准。
4.2 乙方可在甲方授权范围内(如总价浮动 __% 以内)与客户议价,超出授权范围的须报甲方书面批准。
4.3 甲方调整销售价格的,应提前 10 日书面通知乙方,调整前已认购的房源按原价格执行。
第五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式
5.1 代理费用以“基础代理费 + 溢价奖励”方式计取:
(1)基础代理费:按实际成交金额(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总价为准)的 _% 计取;
(2)溢价奖励:实际成交价高于甲方确认底价的部分,按 _% 计取溢价奖励。
5.2 结算周期:按月结算。乙方于每月 5 日前提交上月成交明细及结算申请,甲方于收到后 10 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并支付。
5.3 认购客户已签署认购书并支付定金但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,暂不计取代理费,待合同签订后计入当月结算。
5.4 退房处理:因客户原因退房的,乙方已收代理费应于退房手续完成后的下一结算周期予以冲回;因甲方原因导致退房的,代理费不予冲回。
5.5 乙方收取代理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
6.1 甲方应确保项目开发建设及销售手续合法齐全,并及时向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证照、图纸、数据等资料。
6.2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代理费用,并提供销售现场及必要的办公条件。
6.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销方案、销售行为进行监督,对不适当行为要求限期整改。
6.4 甲方不得在代理期限内自行销售或另行委托第三方代理销售本项目(甲方股东、员工内部认购及以房抵债等非公开销售除外),否则视为乙方已促成的销售,仍应按本合同标准计付代理费。
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
7.1 乙方应组建不少于 __ 人的项目团队(含案场经理、销售顾问、策划人员等),并保证核心人员稳定。
7.2 乙方应按照经甲方确认的营销方案开展销售工作,按期提交销售计划及月度报告。
7.3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代理事项无关的活动,不得向客户收取任何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费用。
7.4 乙方应如实介绍项目情况,不得虚假宣传、夸大承诺,因乙方违规宣传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7.5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业资料及客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,保密期限至合同终止后 2 年。
第八条 销售考核与违约责任
8.1 双方约定阶段性销售目标:开盘后 _ 个月内去化率不低于 %,代理期内整体去化率不低于 %。未完成阶段目标的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整改方案;连续两个阶段未完成且整改无效的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。
8.2 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费的,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;逾期超过 30 日的,乙方有权暂停销售或解除合同。
8.3 乙方违反第七条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赔偿责任;情节严重的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。
8.4 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,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_ 元。
第九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
9.1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。
9.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:
(1)一方严重违约,经催告后 15 日内仍未纠正的;
(2)项目因政府行为无法继续销售的;
(3)一方进入破产、清算程序的。
9.3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,乙方应在 15 日内完成销售资料、客户信息及甲方财物移交,甲方应在交接完成后 30 日内结清乙方应得代理费。
第十条 争议解决
10.1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10.2 争议解决期间,不影响本合同中无争议条款的继续履行。
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
11.1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附件包括:附件一《可售物业清单》、附件二《销售价格表》、附件三《营销方案》等。
11.2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
11.3 本合同一式肆份,甲乙双方各执贰份,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盖章):
授权代表(签字):
日期: 年 月 日
乙方(盖章):
授权代表(签字):
日期: 年 月 日
特别提示: 本模板仅供签约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房地产销售代理涉及预售许可、价格备案、广告合规、佣金税务等多重监管要求,签约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地法规,由专业律师审核修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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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31 01:11:59